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0 人调整为 1,308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37.25 万份调整为 330.1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由 17.75 万份调整为 24.90 万份,拟授予总量不变。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共计 13 天。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4年 8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浙
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
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激励计划》原确定了 1,3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其中 3 名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7.15 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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