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A股 2025/1/22 - 2025/1/23 2025/1/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根据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2024 年 12 月 20 日,重庆川仪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4 年三季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5,000 股股份)。
(三)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 45,0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前述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513,411,75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票 45,000 股后的股份数为 513,366,75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010,025.0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和转增分配,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13,366,750 股×0.3 元/股)÷513,411,750 股≈0.300 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前收盘价格-0.300)÷(1+0)=前收盘价格-0.300。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A股 2025/1/22 - 2025/1/23 2025/1/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和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索德尚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 2024年三季度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三)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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