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14,850.69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9.9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予以结项,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4,850.69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43.1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65.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042.3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23.46 万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65
号)。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的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到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入募集资金
号 资金金额
金额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
1 94,513.00 55,000.00 55,000.00
烧热电联产项目
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
2 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 109,302.00 54,700.26 53,823.46
目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
3 36,120.00 30,000.00 30,000.00
司气热联供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49,935.00 1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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