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2 19:21:40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出手!这家上市公司总经理,被立案!去年股价涨超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3067_0

  1月12日,振华股份(603067.SH)公告,公司总经理柯愈胜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短线交易振华股份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本次事项系对柯愈胜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3月21日,振华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柯愈胜自2011年12月份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子柯彦廷先生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在柯愈胜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公告显示,此前的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柯愈胜之子柯彦廷共计买入振华股份股票542158股,买入均价为9.99元/股;共计卖出振华股份股票529000股,卖出均价为10.00元/股,上述交易整体亏损2380.44元。另外,交易佣金为2538元、印花税为2963.17元、服务佣金为2125.68元、其他交易费用为106.98元。扣除上述费用后,交易共计亏损2380.44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柯彦廷持有公司股票973158股。

  2024年5月24日,上交所对柯愈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交所认为,柯愈胜之子多次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不过,柯愈胜提出申辩理由称,本次违规交易事项系其亲属过失所致,非其故意为之,其对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不知情。违规行为未形成获利,未对市场造成实际影响。违规行为发生后,已立即采取适当的补救、改正措施,关闭了相关交易服务软件,并积极配合调查,不存在干扰、阻碍调查的行为。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根据《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柯愈胜存在短线交易行为,违规事实清楚,其所称不知情、无主观故意、未形成获利等异议理由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当事人所称及时补救、配合调查等,系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其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2025年1月12日,振华股份股价报11.89元/股,2024年全年涨幅超26%,最新市值为60.52亿元。

  振华股份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精制元明粉、铬黄、金属铬、超细氢氧化铝及维生素 K3 等产品及服务。

  振华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94亿元,同比增长8.75%;实现净利润3.64亿元,同比增长25.97%。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公开消息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