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8 16:39:17 股吧网页版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2 月 18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安孚科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
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余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夏茂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茂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夏柱兵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子公司所任职务,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夏茂青先生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委派夏茂青先生担任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ANFUTECHNOLOGY (SG) PTE. LTD.董事。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
选工作,公司拟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夏茂青,男,汉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进修财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部经理、党支部书记,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财务处长、副院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三科科长,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总监,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