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实业”或“申请人”)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案号为(2024)沪 03 破 1082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已受理全筑实业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全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0NN4C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金马路 418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陈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旅游咨询,建筑装饰材料,木制品,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全筑实业 100%的股份
申请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767,046.13 7,569,838.68
总负债 21,165,790.27 19,620,701.65
所有者权益 -11,398,744.14 -12,050,862.97
资产负债率 216.17% 259.20%
科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65,757.33 41,360.62
净利润 -7,167,412.69 -652,118.83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上海全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全筑实业向三中院提交了股东会决议、职工安置预案、涉诉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清册等材料,以证明其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条件。全筑实业另提交说明表示无在职员工。
全筑实业与案外人名辉家具(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上海市
徐汇区人民法院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作出(2022)沪 0104
民初 23117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如下调解协议:全筑实业分三期向名辉家具(珠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 270 万元。该案生效后,因全筑实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名辉家具(珠海)有限公司依法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因全筑实业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作出(2023)
沪 0104 执 589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上海法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请示〉的批复》[(2021)最高法民他 366号]规定,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债务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之规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如申请人符合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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