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13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
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 破 1 号之二),裁定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裁定受理王锁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 破 1 号之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06)。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 破 1 号之二),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7 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
认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申请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花王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执行完毕的标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该标准。因此,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及争取债权人支持,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净资产等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目前,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
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
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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