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106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短期内股价
波动较大的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经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龙
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
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
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等规定,公司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
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自前述情形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后两
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
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
续触及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对关联方业务资金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以及无法判断是
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原因,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4
年度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9.3.7、9.3.11、
9.3.12 条等规定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终止
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停。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相关风险郑重提示如下: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经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已承诺为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正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以完成对剩余 86,791.34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及利息的偿还。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等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自前述情形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