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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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定义如下)将不会根据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经修订)登记。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有可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如证券法 S规例定义)或为美国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约出售或者进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境内进行分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及4619(优先股))
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分行(「发行人」)
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
於2027年到期的400,000,000美元浮动利率票据
(「票据」)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发行人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已於2024年11月28日获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国际证券市场进行交易。
呈 交 给 伦 敦 证 券 交 易 所 并 在 其 网 站 上 刊 登 的 相 关 文 件 , 请 参
见: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11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为葛海蛟、林景臻、张勇*、张建刚*、黄秉华*、刘辉*、师永彦*、楼小惠*、廖长江#、崔世平#、让 路易 埃克拉#、乔瓦尼 特里亚#、刘晓蕾#。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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