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正良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海事法院筹备组成员,大连海事大学教授、交通运输管理学院院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会次数(次)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胡正良 11 11 0 0 否 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正良 1 6 -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下列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在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
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在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2022年度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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