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玲珑轮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9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112,121,2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1.4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4,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20,193,77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806,219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4,419,9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23,147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合计 14,643,062
注 1: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 2023 年度予以销户。
注 2: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已累计
归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0 万元暂未归还。
上表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包含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2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 300 吉林玲珑轮胎有 1,750,000,0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 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 634,806,219
合计 2,384,806,219
三、募投项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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