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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4:10:3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福建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华东万达广场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

$永辉超市(SH601933)$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华东万达广场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过期“厦港大丰”八珍糕1盒,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502.18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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