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4-05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142,606,006 元的价格自中远海运集团收购中远海运供应链 1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远海运集运持有中远海运供应链股权的比例由 7%上升到 19%,成为中远海运供应链第二大股东。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供应链”)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控股子公司,在综合物流供应链领域长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为各类货物提供包括仓储、运输、配送、关务、船货代理等全球“海陆空”一体化端到端服务。2022 年下半年,中远海运供应链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并实施员工持股,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集运”)同步通过非公开协议受让中远海运供应链部分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中远海运集运持有中远海运供应链 7%股权。
2024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中远海
运集运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142,606,006 元的价格收购中远海运集团所持中远海运供应链 12%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经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基础,在扣除中远海运供应链在评估基准日后分配的评估基准日之前的利润后,按照中远海运集运收购股权对应的实际权益比例计算得出。中远海运供应链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增值 14.53%。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中远海运集运自有资金。
由于中远海运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远海运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三)尚需履行的合规审议程序
至本次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
4、法定代表人:万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 万元
6、设立日期:2016 年 2 月 5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MMXL
8、主营业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90%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 10%股权。
11、中远海运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远海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43.92%的股份。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远海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中远海运集团所持中远海运供应链 12%股权。前述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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