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5-00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防范利率汇率风险,公司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二)套期保值规模
1.冶炼加工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利润,未保值部分实行敞口限额管理。冶炼加工类企业敞口数量不超过所在企业全系统已生成价格总量的一定比例,其中,铜、锌为 25%,金、银为 50%;贸易类企业原则上套期保值头寸与货物作价敞口数量匹配,如有敞口,上限应不超过授权额度;以上具体敞口数量由公司金融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确定。
2.矿山类企业根据矿产品年度计划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各权属企业的矿产品套期保值最大持仓量为年度计划产量 8%(澳大利亚诺顿金田和俄罗斯龙兴按原有授权执行)。
3.对于集团非记账本位币的资产和负债错币种产生的外汇会计敞口及因并购、分红、采购等有明确收付计划的外汇交易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金融委员会依照总外汇敞口动态调整套保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持仓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外汇敞口。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类型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公司矿山、冶炼主营品种及供应链业务相关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2.交易场所:
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合法境内外交易场所进行场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场外交易对手方: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因公司在海外有自产黄金、铜等矿产品,为了规避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部分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拟在境外开展。公司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均通过欧美等发达地区交易所、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信用等风险基本可控。
(五)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
(六)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金融委员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一)市场风险
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
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制度流程,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只做保值不做投机”的基本原则,严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公司金融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决策。
(二)公司及子公司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施细则》等制度,详尽规定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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