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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7 17:59:54 股吧网页版
601878:浙商证券关于召开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22357 债券简称:14浙证债

关于召开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2015年2月3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发行人”)发行了“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浙证债”,债券代码“1223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发行人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

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13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4浙证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4月 13 日(星期五)10:00-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星期五)(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

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偿还“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本息的议

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4浙证债”

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2、召集人聘请的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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