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22357 债券简称:14浙证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2月2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2月5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5年2月3日发行的
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2月5
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4浙证债”
3.债券代码:122357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一次性发行。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90%,
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与第3年利息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5年2月3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
的2月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2月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2.担保情况:有担保(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在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调整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15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和兑付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49.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
息为39.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44.10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90%
下一付息起息日:2018年2月3日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及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2月2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2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年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浙证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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