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0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评估机构调整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信用等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2015年2月、2016年9月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14浙证债”债券代码122357、“16浙证债” 债券代码136718),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发行的次级债券(以下分别简称“16浙商01”债券代码145119、“16浙商02”债券代码145222)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评级结果为:
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维持“14浙证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该债券由浙江沪
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6浙证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AA;
4、“16浙商01”和“16浙商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
AA+。
《中诚信证评关于调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913L1号、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914L1号)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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