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成都银行提前赎回“成银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45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4075 号)核准,成都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 8,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 亿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70%、第四年为 1.20%、第五年为 1.70%、第六年为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82 号文同意,成都银行 80 亿元
可转债于2022年4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成银转债”,交易代码“11305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成银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
可转换为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成银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4.53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2.2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成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成都银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成都银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成都银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
收盘价不低于“成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2.23 元/股的 130%(含 130%),已触发“成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决定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成银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成都银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成银转债”的情况。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成都银行本次行使“成银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成银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成银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曾琨杰 钟 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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