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其中,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朱文辉、张铭文、李巍、洪永淼、李引泉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托出席董事2名,姚威、黄志凌董事因其他事务分别书面委托李巍、邵瑞庆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5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5年1月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2024年计息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7月17日按照光大优3初始票面股息率4.80%计算,2024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按照光大优3重定价后的票面股息率3.77%计算,合计约人民币15.16亿元(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设立光大金融研究院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曲亮、齐晔、杨兵兵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行的有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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