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普通股股票代码:A股601818、H股6818
北京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及发言提问
四、推举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七、宣布会议结束
网络投票:
2025年1月7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9:15-15:00。
目 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3二、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
度的议案......5三、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8四、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方案》的议案......11五、关于选举黄振中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7
议案一: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审阅的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本行 2024 年上半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244.87 亿元,母公
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 228.14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05.02 亿元。为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导向,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
派发 2024 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1.04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 590.86 亿股,以
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61.45 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5.1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6.04%。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本行审议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行 2024 年上半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核定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光大环境)核定人民币 12 亿元授信总额度,期限 2 年,信用方式。
由于光大环境为本行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光大环境为本行关联方。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过去 12 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光大环境于 1961 年 7 月在香港成立,实际控制人为光大集
团,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及绿色环保等。截至2024 年6月末,光大环境总资产1,894.53亿港元,总负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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