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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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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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修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光大集团 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 日)。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与本公司互相提供服务。
鉴於本公告内所述原因,本公司於2024年11月29日与光大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以修订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i)由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 向本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及(ii)由本公司向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综合服务的 年度上限。
光大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於本公告日期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约47.33%的已发 行普通股,因此光大集团及其联系人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关连人士。
由於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项下(i)由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 提供的综合服务及(ii)由本公司向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综合服务的经修订交 易上限按年计算的最高适用的百分比率超逾0.1%但低於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所订的 5%,该等交易属於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 章项下的年度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I.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光大集
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
两日)。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与本公司互相提供服
务。
鉴於本公告内所述原因,本公司於2024年11月29日与光大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以修
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i)由光大集团及╱或其联
系人向本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及(ii)由本公司向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综合
服务的年度上限。
II. 根据补充协议修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
除修订以下现有年度上限相关条款外,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
变,并仍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之主要详情如
下:
日期: 2023年12月29日,并於2024年11月29日修订
订约方: 本公司与光大集团
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1. 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入室清洁、宣传服务、广告服务、车辆租
赁服务等。
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有利於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
补,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及提高工作效率。
定价政策
本公司按照招标采购相关要求,通过比价、市场调研、走访中介、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综合定价,经本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後委托第三方招标采购公司开展公开招标采购事宜,如合作方为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确保从其采购的综合服务与本公司从公开市场的独立第三方处采购同类服务的价格相当。
历史数据、现有年度上限及经修订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历史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截至9月30日止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 九个月的
历史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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