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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20:13:30 股吧网页版
蓝科高新2024年预计亏损约8762万元 同比减亏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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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晚间,蓝科高新(601798)公告,预计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约87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约5200万元。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季度新签订单额同比下降较大,虽四季度新签订单同比有所增长,但受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的影响,全年产品交付额同比大幅减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6.75亿元,同比下降约40%。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致使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减少,是公司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

  值得关注的是,蓝科高新已连续三年亏损。

  2021年-2023年,蓝科高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4亿元、-1.84亿元和-1.40亿元。

  资料显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成立于1987年8月,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集能源投资运营、能源工程建设、能源技术研发、能源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服务集团。蓝科高新主营业务是石油石化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技术服务以及石油石化设备的质量性能检验检测服务等。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热交换技术产品、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分离技术产品、技术服务产品、钻采设备技术产品。

  此前,蓝科高新股东因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后未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甘肃证监局警示。

  蓝科高新2024年3月11日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号(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截至2023年6月28日,中国能源作为蓝科高新第一大股东,持有蓝科高新股份1.81亿股,持股比例为51%,上述股份系协议转让方式取得。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执行中国能源所持蓝科高新股份3545281股,涉及金额2646.13万元,但中国能源在知悉被动减持相关信息后,未予以充分关注,未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甘肃证监局指出,中国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中国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1月9日收盘,蓝科高新收跌1.17%报5.90元/股,总市值为20.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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