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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9:29:29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车:中国中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25-003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运营需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修订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一览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三十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三十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30)日内在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30)日内在报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接
之日起四十五日(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偿债担保。 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偿债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在公 第四十条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1)年内不得转 (1)年内不得转让。
让 。
第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第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十五(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职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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