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2-25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兴义路 8 号万都中心 30 楼)
201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 说 明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财务顾问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江宁路 212 号 8 楼)
签署日期:2013 年 月 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
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本期债券所适用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登载于本期债券拟上市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发行人网站(www.shanghai-electric.com)。
上述文件还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董事会和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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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
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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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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