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7-28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12-01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市钦江路 21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监事董鑑华、谢同伦、李斌、郑伟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徐建国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预案
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一次
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规模和方
式发行。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直接面
1
向市场和公众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各期限
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
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6、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投资者。
8、担保事项
2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9、拟上市交易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
10、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采取多产业经营模式,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良好,
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强,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和较强的
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拥有充
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众多流动性良好的优质资产和多元化的
融资渠道,进一步强化了自身按期偿付能力。此外,公司已
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通
过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
金和/或利息的兑付资金,确保债券本息的如期偿付。但为
了进一步防范某些极端情况下的偿债风险,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
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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