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4-05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七十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蔡小庆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影响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与主营产品有关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
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重述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对比数。
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人民币 93,031
万元,转回金额人民币 53,622 万元;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损失金额人民币 66,088 万元,转回金额人民币 25,382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五届九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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