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4-04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七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周志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联席公司秘书及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同意周志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联席公司秘书、备任授权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关于聘任傅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联席公司秘书及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傅敏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傅敏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对傅敏女士的聘任将于其取得相关证明之日正式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三年;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公司备任授权代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公开转让的议案
同意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6,386.39 万元为挂牌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属上海市兴义路 8 号 30 层房地产。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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