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3 18:57:57 股吧网页版
际华集团:际华集团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公司”)于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按照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测算,公司本次预计回购数量为 2,207.5055 万股~4,415.011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1.01%。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的 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 44 号院 2 号楼 4 层际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李丹、袁静

4、邮政编码:100020

5、联系电话:010-87601718

6、联系传真:010-87601718

7、邮箱:ir@jihuachina.com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每日 9:00-11:30;1: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或邮
件日为准,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采取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