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820 万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8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郝银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在上交
所网站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2,820 万股,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授予价格为 1.88 元/股。公司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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