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利率持续下降,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降也是大势所趋。
早在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便发文称,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1月10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当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再度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业内人士认为,人身险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既是保险行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一次重要改革,也是保险行业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动的积极应对,能有效缓解险企的利差损风险。
中国人寿、平安人寿等集体发声
根据《通知》要求,各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宏观政策和市场利率走势研究,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研究。
同时,《通知》还对预定利率最高值进行了界定,按要求,当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而当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人身险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既是保险行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一次重要改革,也是保险行业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动的积极应对。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同时,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而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市场利率的不确定性增加,相应地,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必然受到影响。因此,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既是保险业主动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也是保险产品的一次重要改革。
“预定利率的动态调整,使得人身险保险产品的负债成本随之调整,既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也优化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收益预期,更加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质。”杨泽云进一步表示。
近年来,市场利率持续下降,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降也是大势所趋。
不过,根据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工银安盛人寿等发布的公告,《通知》下发后,几家公司均表示维持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
预定利率一降再降保险产品吸引力是否减弱?
目前(即1月10日),10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1.67%,同时,中国货币网显示,截至2024年1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3.6%。
综合市场利率变化,1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业内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与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2.5%的上限相比有所微降。
值得一提的是,在长端利率持续下行的大背景下,近年来保险产品已持续下调预定利率。
去年8月份,监管发文称,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同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更早前的2023年7月底,一批预定利率为3.5%的产品集体下架。
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一降再降,这是否会影响其吸引力?一位险企高管对记者表示,保险有着其他理财产品所没有的保障功能,因此,即便下调预定利率,独特的保障功能对消费者来说仍极具吸引力。
杨泽云也认为,保险最主要的功能是保障,是风险管理,人的生老病死都是风险。作为金融产品,投资属性只是长期人身保险的附属功能,因此,客户是否投保的决策主要应看是否有保险保障即风险管理的需求,而非投资收益的需求。“如果一定要从投资收益视角出发,在利率不断下降的市场环境下,分红险可能更能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