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丁利武 聂望友 杨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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