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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目录

股东大会议程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5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 ......15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21
发行二级资本债券......52
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5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57
制定《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86
修订《股权管理办法》 ......87
修订《“两会一层”成员履职评价及津贴管理办法》 ......107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9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 1363 号瑞丰银行三
楼一号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

3.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4.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5.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7.制定《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8.修订《股权管理办法》

9.修订《“两会一层”成员履职评价及津贴管理办法》

(二)审议事项——累积投票议案

10.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股东质询

四、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五、投票表决、计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
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以选择将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或分散选举数人。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详见会议通知附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的,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的,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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