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南京绿动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9 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南京绿动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由绿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人的南京绿动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动新材料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3-054)。
2024 年 8 月,公司收到绿动新材料基金管理人通知,绿动新材料基金已募
集完毕并完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更新及工商变更登记,认缴
出资额合计 67,77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34)。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绿动新材料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公司同意绿动新材料基金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绿动新材料基金原合伙期限前 3 年为项目投资期,后 4
年为项目退出期,存续期为 7 年。基金的退出期可以延长,每次延长 1 年,以延长两次为限。考虑到投资环境和投资机会等因素,绿动新材料基金拟将基金投资
期延长 1 年,变更为 4 年,基金的退出期由 4 年缩减为 3 年,整体存续期不变。
投资期延长期仍按照原退出期的管理费计算方式收取,不会影响既存合伙人权益。
二、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延长投资期后,绿动新材料基金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未额外增加公司成本。绿动新材料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事项预计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经绿动新材料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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