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或“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国联证券/上市公司/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1456.SH;H 股股票代
公司 码:01456.HK)
重组报告书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本核查意见 指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
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标的公司/交易标的/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
标的资产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26%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发行 A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 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
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山东
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山
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索菲亚投资有限公司、台
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金源民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润泽
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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