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7 20:53:20 股吧网页版
见证历史!券商重磅并购,审核通过!
来源:中国基金报

K图 601456_0]


K图 01456_0

  【导读】国联证券收购民生证券项目成功过会

  新“国九条”后首单券商并购重组,顺利过会!

  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6次审议会议。审议结果显示,国联证券该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官网发行上市审核板块显示,目前国联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项目状态为“重组委会议通过”。

  12月17日晚间,国联证券发布公告称,其发行A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上交所重组委审核通过。

国联证券并购重组项目成功过会

  9月27日,“国联+民生”重组方案获上交所受理,不到3个月时间,即获交易所审核通过,成为新“国九条”后首单券商并购重组过会项目

  12月17日晚间,国联证券发布公告称,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国联证券称,该次交易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证券、期货、基金股东资格及股东变更事宜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完成注册以及取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重组委现场问询仅有一个问题:请上市公司代表结合与本次交易背景相同或相近的交易案例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是否合理以及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请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和评估师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此前披露的方案显示,国联证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向国联集团、沣泉峪等4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民生证券99.26%股份。按照市场法评估,民生证券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298.89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考虑到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支付等因素,最终民生证券99.26%股份的交易价格为294.92亿元。

  国联证券方面表示,国联与民生的并购重组,既是贯彻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自身做优做强,积极打造一家业务特色鲜明、市场排名靠前、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大型证券公司,更好支持服务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质效,全面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

  业内人士认为,该次交易的成功过会,是监管层支持和鼓励券商通过并购重组,打造一流投资银行的“第一枪”,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券商合并重组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更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证券行业并购重组提速

  今年以来,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下,证券行业并购重组步伐明显加快。进入12月份以来,除“国联+民生”之外,“国君+海通”“西部+国融”“国信+万和”“浙商+国都”等并购项目均取得新进展。

  12月13日晚间,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同步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两家券商合并重组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获高票通过。两家公司表示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本次合并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为双方后续加快推进全面整合、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打下坚实基础。

  12月6日,西部证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融证券控股权以及收购相关授权事项的提案,进入材料申报、监管审核环节。同在12月6日,国信证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收购深圳资本等7家公司持有的万和证券96.08%的股份

  12月3日,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国都证券转发的《关于核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会核准浙商证券成为国都证券主要股东,核准浙商证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集团成为国都证券实际控制人,对浙商证券依法受让国都证券34.2546%股份无异议。

  东吴证券非银金融研报指出,国内券商过去主要通过内生增长扩大规模,未来在监管的指引下,并购可能会增多,行业内的资源整合或将成为券商快速提升规模与综合实力的又一重要方式。大型券商通过并购进一步补齐短板,巩固优势;中小券商通过外延并购有望弯道超车、快速做大,实现规模效应和业务互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