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8:02:21 股吧网页版
交通银行加入 五家大行已合计发行TLAC债2100亿元 业内预计TLAC非资本工具扩容仍有较大空间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1月27日讯 根据安排,交通银行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简称“TLAC 非资本债”)在今日起息。至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均已在今年完成第一期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TLAC债券发行助力夯实大行的系统重要性地位,支持银行提升防风险能力,TLAC落地将确保大型银行夯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损失吸收基础,撬动更大规模的信贷投放规模。对于银行经营而言,TLAC债券若常态化发行既能支持银行规模扩张,也有望促进负债成本下降,助力我国G-SIBs经营能力提升。

  再添一家交通银行300亿元TLAC非资本债今日起息

  根据交通银行在中国货币网最新发布的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发行情况公告,该行于11月25日发行交通银行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该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200亿元,同时设置超额增发权,增发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实际发行总额为300亿元,起息日为2024年11月27日。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随着交通银行完成发行300亿元TLAC债,国有五大行均已发行了首期TLAC非资本债券。在此之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2024年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期)均在5月发行完毕,发行规模均为400亿元。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则均在8月分别发行5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

  据了解,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的方式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合格工具的总和。TLAC非资本债券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为满足TLAC要求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包含清偿顺序劣后、有条件赎回权、减记或转股等特殊条款,次级属性弱于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但强于商金债。

  “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行对我国金融体系具有里程牌式的意义。”银河证券分析师刘雅坤认为,一方面,对于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来说,能够有效补充资本。另一方面,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行也将增加国内市场信用债供给的品类和数量。此外,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国有银行按期满足国际监管对TLAC达标的要求。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发行人总损失吸收能力。”交通银行如是说。

  TLAC非资本工具扩容仍有较大空间

  根据《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满足TLAC风险加权比率和TLAC杠杆比率要求。其中,四大行需要在2024年底满足第一阶段要求,2027年底满足第二阶段要求;交通银行2023年11月27日才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满足相关要求。

  有券商机构测算,若存款保险基金按照2.5%的上限计入,四大行在第一阶段达标压力不大,但对于银行经营而言,TLAC债券常态化发行既能支持银行规模扩张,也有望促进负债成本下降,助力我国G-SIBs经营能力提升。平安证券在5月发布的研报也显示,经测算,五大行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TLAC缺口都很小。

  根据统计,目前四大行已经完成18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加之交通银行,共计发行2100亿元。中信证券分析师明明在8月中旬发布的研报中表示,根据测算,我国四大行TLAC补充压力明显缓解,且存款保险基金的计入也可以帮助四大行考核达标,但长期来看,或仍需要外部力量继续支持。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业分析师王一峰年初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如果监管仅允许以实缴保费形成的存保基金余额计入TLAC,则四大行TLAC缺口在万亿量级,或集中在2024年发行TLAC债券。此外,若进一步考虑,2028年初TLAC风险加权比率要求将提升2pct至18%,预估2025-2028年也将有持续TLAC债券供给。

  “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是除银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外补充TLAC的重要债务工具。五大行2028、2030年将面临更高的考核要求,TLAC非资本工具扩容仍有较大空间。”华泰证券分析师如是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