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第五条 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二章 考核实施
第六条 考核要求与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触发值 业绩考核目标值
1.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 1.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目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标值的 80%,即不低于 12%, 15%,即净利润不低于 7.11 亿
净利润不低于 6.92 亿元; 元;
2.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首次及预留 目标值的 80%; 8.2%;
授予的第一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个解除限售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期 3.202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3.202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不低于目标值的 80%; 额不低于 11.44 亿元;
4.2026 年供汽量不低于目标值 4.2026 年供汽量不低于 49.29
的 80%; 万吨;
5.2026 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 5.2026 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
用项目数量新增 1 个。 用项目数量新增 1 个。
1.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 1.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目 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标值的 80%,即不低于 16%, 20%,即净利润不低于 7.42 亿
净利润不低于 7.17 亿元; 元;
2.2027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2027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首次及预留 目标值的 80%; 8.2%;
授予的第二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个解除限售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期 3.202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3.202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不低于目标值的 80%; 额不低于 11.93 亿元;
4.2027 年供汽量不低于目标值 4.2027 年供汽量不低于 51.43
的 80%; 万吨;
5.2027 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 5.2027 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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