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治理,保持公司在人才竞争中的优势,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利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绿色动力内部相关机构和部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及实施环节的管理权责,合理搭建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公司内部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相关机构和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有效推动激励计划的实施, 制定本激励计划坚持下列三个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第四条 主要管理机构和部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为公司监事会。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执行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
第二章 各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和变更。
二、公司董事会
(一)负责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负责审核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负责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根据业绩条件审核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三)负责审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负责拟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授予方案。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业绩考核办法及激励计划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执行机构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工作,并做好激励计划各项业务工作的牵头与协调,各执行机构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牵头拟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授予方案,拟定授
予范围、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解锁考核业绩条件等关键内容。
(二)负责汇总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三)负责审核激励对象授予资格、解锁资格及解锁数量,组织签署授予文件。
(四)负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统计和核算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数量、取消权益数量,并通知激励对象解锁数量或取消权益数量。
(五)负责所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和文档的保存等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牵头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沟通和汇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解锁情况。
(七)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汇报股权激励工作实施进度。
二、财务管理部
(一)负责分析和判断解锁考核业绩条件的满足情况。
(二)负责核算本公司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统计行业企业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
(三)负责授予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有关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估值及相关的账务处理。
(四)协助人力资源部核算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收益。
(五)负责限制性股票解锁收益的支付和相关账务处理。
三、董事会办公室
(一)协同人力资源部拟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授予方案。
(二)负责激励计划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激励对象股份登记与注销工作。
四、审计部
负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监督内容主要包
括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个人授予数量、解锁数量、预期收益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第七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流程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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