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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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公告
董事会决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2024年11月1日至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经本公司董事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於提名丁向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於选举丁向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依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布丁向群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丁向群女士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的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并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重选连任。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丁向群女士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後,丁向群女士将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向群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录。
承董事会命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伍秀薇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24年11月8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赵鹏先生、李祝用先生及肖建友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清剑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及宋洪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崔历女士、徐丽娜女士及王鹏程先生。
附录:
丁向群女士的简历
丁向群女士,59岁,高级经济师,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丁女士於1987年8月至1990年9月任职於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崇文支行。1993年8月至2013年1月任职於中国银行,曾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副行长兼宁波市分行行长;2006年9月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9月任公司金融业务总裁。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2018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女士於1987年8月毕业於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3年8月毕业於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丁向群女士的董事任期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重选连任。丁向群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
除上述所披露外,丁向群女士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无任何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发布日,丁向群女士并无於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具《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且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向群女士确认,概无与彼委任有关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留意,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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