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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7 15:32:11 股吧网页版
中国铁建:中国铁建H股公告(自愿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 1 –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公 告 仅 供 参 考 之 用,并 不 构 成 收 购、购 买 或 认 购 在 美 国 或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权 区(根 据 该 司 法 权 区 证 券 法 未 经 登 记 或 符 合 资 格 前 提 呈 要 约、招 揽
或 出 售 即 属 违 法)的 任 何 证 券 的 要 约 销 售 或 招 揽 要 约。本 公 告 或 其 中 任
何 内 容 亦 不 构 成 任 何 合 约 或 承 诺 之 基 准。
本 公 告 所 述 任 何 证 券 并 无 亦 不 会 根 据 证 券 法 或 美 国 任 何 州 的 任 何 证 券
法 登 记,且 不 得 於 美 国 境 内 或 向 美 国 人 士 或 代 表 美 国 人 士 或 为 美 国 人
士 的 利 益 而 提 呈 发 售 或 出 售,惟 获 豁 免 遵 守 证 券 法 登 记 规 定 或 在 不 受
证 券 法 登 记 规 定 所 限 的 交 易 中 进 行 者 除 外。现 无 意 於 美 国 登 记 本 公 告
所 述 的 任 何 证 券 或 於 美 国 或 受 限 制 或 禁 止 进 行 有 关 发 售 的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权 区 或 在 未 根 据 证 券 法 登 记 或 取 得 资 格 前 进 行 有 关 发 售 即 属 违 法 的
司 法 权 区 公 开 发 售。除 上 述 销 售 限 制 外,本 公 告 所 述 的 证 券 并 无 提 呈 发
售 或 出 售 予 任 何 美 国 公 民、美 国 永 久 居 民 外 国 人、根 据 美 国 法 律 或 美 国
境内任何司法权区组成的实体(包括外国分支机构)或美国境内的任何人士。
本 公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得 直 接 或 间 接 分 发、刊 发 或 传 阅 至 美 国 境 内,或 向 美
国 人 士 或 代 表 美 国 人 士 或 为 美 国 人 士 的 利 益 而 分 发、刊 发 或 传 阅。
自 愿 公 告
由 铁 建 华 源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并 由 本 公 司
担 保 於2027年 到 期 人 民 币3,500,000,000元2.60%有 担 保 票 据
– 2 –
於2024年9月13日,本 公 司、发 行 人 与 华 泰 国 际、工 商 银 行、星 展 银 行
有 限 公 司、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 国 银 行(香 港)、交 通 银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亚 洲)、中 信 银 行(国 际)及 招 银 国 际 就 发 行 及 认 购 本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3,500,000,000元 的 票 据 订 立 认 购 协 议。
票 据 的 发 行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为 人 民 币3,496.5百 万 元。发 行 人 拟 将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用 於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及 补 充 境 外 承 建 工 程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与
本 次 发 售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相 等 的 金 额 将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於 为 本 公 司 可 持
续 金 融 框 架 下 的 现 有 合 资 格 项 目 提 供 资 金 及╱或 再 融 资。
本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将 向 香 港 联 交 所 申 请 票 据 上 市。香 港 联 交 所 概 不 就
本 公 告 所 作 的 任 何 陈 述 或 所 发 表 的 任 何 意 见 或 所 载 列 的 任 何 报 告 是
否 正 确 承 担 任 何 责 任。票 据 获 准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正 式 上 市 不 应 被 视 作
本 公 司、发 行 人 或 票 据 质 素 的 指 标。
由 於 完 成 认 购 协 议 的 先 决 条 件 不 一 定 会 达 成,而 认 购 协 议 或 会 於 发
生 若 干 事 件 时 终 止,故 股 东 及 有 意 投 资 者 於 买 卖 本 公 司 证 券 时 务 须
审 慎 行 事。
仅 美 国 境 外 的 非 美 国 人 士 合 资 格 参 与 票 据 发 行。本 公 告 所 载 资 料 的
接 收 者 请 注 意,应 确 保 彼 等 并 无 参 与 行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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