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1 19:35:25 股吧网页版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 4 月 10 日

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光华,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北京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履职尽职,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独立自主表达意见和决策,维护北京银行和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光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2018 年 12 月
至今担任北京银行独立董事。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主席团成员、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副董事长,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除担任北京银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本人与北京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北京银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共审议通过
109 项议案,听取 21 项汇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3 次,共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听取 4 项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实际出席董事
会会议 9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4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报告期内北京银行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现任北京银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社会责任(ESG)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应出席薪酬委
员会会议 2 次,实际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应出席战略与社会责任(ESG)委员会会议 5次,实际出席战略与社会责任(ESG)委员会会议 5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会前,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北京银行实际情况,对前述会议审议、听取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和审阅,对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前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上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北京银行股东大会的形式,与中小股东密切沟通,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

(五)在北京银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座谈会、培训及调研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北京银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本人重视参加基层调研,报告期内,参加了对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南京分行、西安分行、深圳分行和南昌分行的调研,深入了解北京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情况,并提
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北京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北京银行设置了专门的服务机构并投入必要的专业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多项服务和支持,包括组织董事调研、培训等,并及时提供参阅材料,就经营管理、监管政策、业务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