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人员,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5、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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