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恒立液压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460,992 股,每股发行价为 56.4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8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0,382,744.6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989,617,204.16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8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相关规定,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 账户
状态
恒立墨西哥项
江苏恒立液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61178610264 目、超大重型油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武进支行 缸项目、补充流
动资金
江苏恒立液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5021019100350610 线性驱动器项目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江苏恒立液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902121903 线性驱动器项目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武进支行
江苏恒立精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802112142 线性驱动器项目 正常
工业有限公司 司常州武进支行
江苏恒立精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5021029100374113 线性驱动器项目 正常
工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江苏恒立精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5021019100352263 线性驱动器项目 已注
传动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销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概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恒立墨西哥项目”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
恒立墨西哥项目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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