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趋严背景下,券商收“罚单”的频次愈发密集。
2025年开年以来,包括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万和证券、华安证券、东吴证券、第一创业在内,至少有11家券商(包含营业部)被监管“点名”。
这些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原因,涉及经纪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投行业务未勤勉尽责以及资管业务展业不规范等。一张张“罚单”也暴露了各家券商合规管理存在的短板。
此外,券商从业人员违规被罚的案例也在增加。近期,监管陆续披露了六张针对券商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某祥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被罚没共计1842.29万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近年来,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现象频发,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监管机构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维护市场公正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和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需要。
经纪业务“痛点”待解
经纪业务向来是券商违规的“高发地”,头部券商也难以幸免。
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为监管查出该公司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不完善。
同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平安证券经纪业务被查出四类问题,包括个别分支机构合规人员配备不到位、对营销宣传推介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异常情形等。
此前几日,多家券商营业部、分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也被监管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包括国盛证券景德镇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华安证券合肥高新区证券营业部、万和证券安徽分公司。
这些券商营业部、分公司的合规管理存在缺失,相关问题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比如,国盛证券景德镇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被查出存在向非营销岗人员下达营销任务,以及向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下达基金销售任务等情形。
华安证券合肥高新区证券营业部被安徽证监局查出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营业部员工长期使用办公场所电脑进行代客理财下单操作的情况。该营业部一名员工同步被出具了警示函。
“券商经纪业务违规的根源问题主要在于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以及利益驱使。”田利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一些券商为了追求业务规模和利润,忽视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导致经纪业务中出现各种问题。此外,部分从业人员因个人利益而违反规定,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值得一提的是,为督促券商整改,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西证监局要求,上述国盛证券营业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提高员工合规展业意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强化员工执业行为监督。
田利辉认为,有效规范券商经纪业务,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加强对分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业务流程的全方位管理;同时,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将合规性纳入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避免单纯以销售额或利润为导向激励员工。
“此外,应实施严格的从业资格审核程序,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提升全体员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田利辉说。
投行违规频现
投行业务违规也频频出现。
2025年1月3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今年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象为东吴证券。经查,该券商此前在参与国美通讯定增项目、紫鑫药业定增项目过程中,均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
华英证券、宏信证券则分别被地方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华英证券是在定增项目上存在违规行为。甘肃证监局1月6日发布的文书显示,华英证券在持续督导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在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前,未有效督促兰石重装依法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而根据四川证监局官网1月2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宏信证券投行业务存在五类问题:一是投行内控体系和制度不健全;二是投行项目利益冲突审查流程不完善;三是质控部门对投行项目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四是对投行内核部门的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五是投行项目材料及反馈意见报送的内控流程不规范。
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在关注IPO项目里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
1月10日,深交所对招商证券及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的两名保荐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原因为招商证券及两名保荐人存在两类违规行为:一是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对发行人销售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另外,第一创业、中邮证券资管业务存在违规行为,国都证券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如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内部监测检查机制不到位,未能主动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从业人员违法持有股票的行为。这三家券商均被地方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从业人员监管趋严
除了强化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趋势也不容忽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25年开年以来,监管至少对6名券商从业人员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湘财证券前总裁、高级顾问孙某祥(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先后担任前述职位)的案件颇受市场关注。这则案件于1月9日披露,但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是2024年12月底。
具体来看,经重庆证监局查明,孙某祥作为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同时,其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为此,监管责令孙某祥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
同时,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孙某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同时,还有一些从业人员被罚没金额达到上百万元。
例如,苏某亮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2018年6月13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苏某亮违法所得147.04万元,并处以75万元罚款。
田利辉指出,当券商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获利时,实际上是在侵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严厉处罚这类违规行为,将促使整个行业更加重视诚信建设和依法依规行事,进而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在田利辉看来,为了有效防止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发生,券商应该采取一系列综合性的预防措施,包括:严格执行信息隔离政策,设立防火墙机制;完善个人投资申报制度;增强内部审计功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持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加大违规违纪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