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公司”)发布关于分公司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透露,因分公司补缴税款1536.71万元,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937.74万元。
▲郴电国际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下属郴州分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称“郴州税务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郴税二稽处[2024]25号),同时公司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也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业务进行了自查。
郴州税务局对郴州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要求郴州分公司补缴增值税8430826.6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90157.86元、房产税1297884.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9678.10元、企业所得税743366.30元、教育费附加252924.8元、地方教育附加168616.53元,合计应补缴税费11563455.07元,需缴纳滞纳金3360475.93元。
此外,公司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按要求进行了税务自查,经自查需补缴2021年至2023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共计3803616.41元,需缴纳滞纳金649857.09元。
目前,公司下属郴州分公司已按要求补缴税费11563455.07元、滞纳金3360475.93元;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根据自查情况已补缴税费3803616.41元、滞纳金649857.09元。本次共计补缴税款15367071.48元、滞纳金4010333.02元。
公告透露,本次补缴的税费15367071.48元、滞纳金4010333.02元将计入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937.74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处理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