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7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接控制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星期六)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0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中国纸业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凯胜”)资产期间,要求诚通凯胜原股东出具后续增资诚通凯胜的承诺函,之后又协商将增资对象调整为其他公司,中国纸业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国纸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直接控制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合规意识,切实履行股东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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