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958)
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周三)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15 楼会议室
召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会议主席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六、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可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全部回答问题的环节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五、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响应监管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拟进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
民币 21.11 亿元。母公司 2024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8.22 亿元,
扣除上年末本公司发行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累积型永续债利息人民币0.83亿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7.39亿元;加上母公司2024
年 1-6 月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 29.68 亿元,减去本年已实施的 2023 年
度现金分红人民币 12.69 亿元,减去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 0.37 亿元,减去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分配人民币
1.55 亿元,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46
亿元。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4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法定盈余公积和交易风险准备,以及按母公司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 2.5%提取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四项合计提取人民币 8.90 亿元。扣除上述提取后,母公
司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63.56 亿元。
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统筹考虑,建议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 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