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3-06-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17日在上海张江体育休闲中心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人,代表股份 788283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84%,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股东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陈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788283241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股;
弃权:0 股;
2、选举王宗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788256276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6%;
反对:26965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4%;
弃权: 0股;
陈剑波先生、王宗光女士的简历已刊登在2003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林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8日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因工作调动原因,戴海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黄建中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戴海波先生、黄建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
2、推选陈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万曾炜、李志文、王宗光对该事项均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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