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0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张江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2023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1.《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 年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23
年年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持续有效稳定运行,主要
涵盖两个层面,一是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二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在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方面,公司参照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指引和上市公司所必须遵照的合规要求,对以内部控制手册为载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管理层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能够达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在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方面,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运行情况开展持续的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等手段,对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进行持续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
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营中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审部门专项审计的双重评价和监督机制,一般缺陷经发现后立即整改,使公司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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