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预约协议提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2-12-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预约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02年12月27日,本公司(乙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甲方)就张江高科技园区新三年发展中在川杨河以南区域再建技术创新园形成共识,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预约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川杨河以南约1.2平方公里面积的土地使用权预约转让给乙方。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住宅配套用地,实际土地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
二、乙方将按张江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在川杨河以南进行南区住宅及配套生活设施的开发与建设。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预约转让给乙方用于以上的项目建设工作。甲乙双方将共同努力,促进这一区域早日启动。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
四、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约300元人民币,以资产评估后的确认值为准。预约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五、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会同乙方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交易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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